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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潔的關鍵不在得勝 / 畢哲思 (Jerry Bridge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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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 Sundog 周四 10月 02, 2008 6:38 pm

  一個美麗、清爽的科羅拉多清晨,卻被一連串尖銳的電話鈴聲劃破寧靜。上帝在世上安排了一些人,專門考驗祂兒女的度量和耐心到極致,此刻電話另一端,正是這樣的一個人。  

  那天早上,對方的態度傲慢、不耐煩又盛氣凌人。我掛了電話後,心中的怒氣和怨恨翻騰,甚至有些恨意。我拿了外套,往涼意逼人的戶外走去,想重新讓自己冷靜下來。那天清晨與主獨處時,心中好不容易得來的平靜,沒想到一下子就被破壞殆盡,取而代之的是熱氣上騰、一觸即發的情緒火山。  

  當我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,原先的憤怒便轉為灰心,才早上八點半而已,我這一天的心情就這樣毀了。我不但灰心,也百思不解,短短兩個小時前,我才讀了保羅驚人的宣告:「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」雖然這個美好的應許說我們可以勝過罪,我卻被憤怒和怨恨的桎梏夾得動彈不得。

  

  「現實人生所需要的答案,真的可以在聖經上找到嗎?」那天早上我這樣問自己。我滿心渴望能活出順服、聖潔的生活,此刻卻被一通電話徹底打敗。  

  也許你也有似曾相識的感覺,可能你的處境不太一樣,反應卻十分相像。也許你的問題是對孩子發脾氣、公司發脾氣、有個荒唐的習慣無法克服,或是有幾個糾纏不清的罪如影隨形。  

  不管你在哪方面有罪的問題,聖經都有解決之道,都有盼望,我們都有可能遵行上帝的話,活出聖潔的生命。其實,上帝期待每一個基督徒都過著聖潔的生活,但聖潔不只是上帝的期待,更是祂所應許基督徒與生俱來的權利。保羅說得沒錯,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。  

聖潔的真意

  聖潔的觀念在這個世代似乎已經落伍了,想到聖潔,有人會聯想到髮髻盤起、身穿長裙和黑長襪,有人則會聯想到「自命清高」這種令人反感的態度。但聖潔是個百分之百的聖經觀念,聖經裡有六百多處經文談到它。利未記整卷書都在談聖潔這個主題,聖潔的觀念也貫穿了整本聖經,提供其基礎架構。更重要的是,上帝特別命令我們要成為聖潔(利十一44)。  

  一般人對於如何成為聖潔有很多錯誤的觀念。有些人認為,聖潔就等於一連串的禁令──大多是指抽菸、喝酒、跳舞這類的事,至於有哪些事不該做,每個團體都有不同的看法。若想用這種方法來成為聖潔,很可能會變成法利賽人那樣,恪守一長串的繁瑣規定,並且抱著自以為義的態度。另有些人認為,聖潔等同於某種打扮和舉止;還有人認為,聖潔是一種無法達到的完美境界,不過是痴人說夢話,只會令人對自己的罪感到心灰意冷。  

  以上這些想法雖不完全錯誤,卻沒有抓住真正的含義。成為聖潔就是在道德上無可指摘,離開罪,分別為聖歸給上帝。「聖潔」一詞意味著「為上帝分別出來,並且行為舉止與之相稱」。  

  想了解聖潔的觀念,也許最好的方法,就是來看看新約聖經的作者如何使用這個詞。在帖前四3~7,保羅用這個詞來對照淫亂、不潔的生活。彼得也用這個詞來對照我們信基督之前,那種放縱私慾的生活(彼前一14~16)。約翰也拿聖潔的人,來對照不義的惡人(啟二十二 11)。因此,想活出聖潔的生命,就要遵行聖經上的道德誡命,而不要照世界的方式犯罪過日子(弗四22、24)。  

  如果聖潔是基督徒生活中很基本的一件事,為什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更多地活出聖潔?為什麼有這麼多基督徒,常在罪中屢戰屢敗?為什麼耶穌基督的教會大多比較像這個世界,而不是比較像上帝?  

無法活出聖潔的原因

  冒著過度簡化的危險,我嘗試歸納出三個基本的原因,來回答上述的問題。

  第一個原因是,我們對罪所抱持的態度常是以自我為中心,而不是以上帝為中心。我們比較關心自己是否勝過罪,而容易忽略一個事實──犯罪會令上帝傷心。我們之所以無法忍受被罪打敗,主要是因為一心想要成功,而不是因為知道這樣做會令上帝不悅。

  普拉默(W.S. Plumer)說:「想對罪有正確的認識,必須先曉得罪是與上帝敵對的……所有的罪都與上帝敵對,因為:所違背的是祂的律法,所藐視的是祂的權柄,所漠視的是祂的掌管……法老、巴蘭、掃羅和猶大都曾經說:『我有罪了』;歸來的浪子說:『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』;而大衛說:『我向祢犯罪,惟獨得罪了祢』」。

  上帝要我們活出順服,而不是得勝。也許你覺得這兩句話的意思大同小異,但順服是導向上帝,得勝是導向自我。我們在罪中掙扎難以勝過的根本原因,常是因為內心隱約存在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。除非我們好好去面對並解決這種心態,否則不可能持續活出聖潔的生命。

  這並非指上帝不要我們經歷得勝,而是要強調得勝是順服的產物。我們若專心活出順服、聖潔的生命,必然會嚐到勝過罪的喜樂滋味。  

  第二個原因是,我們誤解了「因信而活」的含義(加二20),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成為聖潔不需要靠自己付出努力。有些人甚至會說,凡是出於自己努力的都是「出於肉體」。  

  我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,那就是想活出聖潔,我們也有責任。我教會的牧師有一次在主日講道時說:「你若真心渴望改掉某個轄制你的壞習慣,就一定改得掉。」他當時提到的那個壞習慣,我剛好沒有,所以我心裡很快就附議了。但後來聖靈光照我說:「你也是一樣,只要願意負起責任,就可以改掉困擾你的那些壞習慣。」當我承認自己確實有這個責任之後,就幫助我在追求聖潔的這件事上踏出一大步。  

  第三個原因是,我們沒有將某些罪看得很嚴重。我們心裡把罪分成兩種,一種是不可接受的罪,一種是可以稍微包容的罪。本書快完稿時,剛好發生一件事,可以說明這個問題。當時我們的辦公室暫時設在一間拖車型活動房屋內,等待進度落後的新辦公室完工,但那裡並非可安置活動房屋的區域,所以必須取得特別的許可證才能夠使用。那張許可證展延了好幾次,最後一次的展延到期時,新辦公室剛好完工了,但我們還需要花幾天時間打包。此時我們面臨了一個難題:該不該為活動房屋再申請一次延期呢?畢竟那間活動房屋是放在山後頭,沒有人會看見,而且根據法律的規定,我們不需要把活動房屋搬走,只要清空就行了,所以許可證過期後再待個幾天有什麼差別呢?若是堅持遵守法令的規定,是不是吹毛求疵、墨守律法主義呢?  

  但聖經上說這是「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」(歌二15)。在小事上妥協,會導致更大的失足。而且誰敢說漠視這小小的民法,在上帝眼中不是一項嚴重的罪呢?舊約聖經載有上帝為以色列民制定的飲食律法,包納曾就其中一些瑣碎的律法做了以下說明:「重要的不是事情本身,而是制定律法者的威嚴,這是順服與否的標準……有些人會覺得這些律法其實微不足道,但順服這些事所依據的原則,就和當年在伊甸園禁果樹下的順服所依據的原則一樣。總而言之就是:上帝所吩咐的事,我們是不是要一一遵行?這位制定律法的上帝是聖潔的嗎?祂的受造物是不是應該絕對服從祂的旨意?」

  我們願意坦承罪就是罪嗎?不是由情況的輕重來決定,而是凡上帝的律法所禁止的就是罪。想活出聖潔的生命,就不能把罪分類,我們若存有這種錯誤的心態,上帝不會放過我們。  

  請你現在先花一點時間做個決定──你願不願意開始把罪視為得罪聖潔上帝的行為,而不是只把它當作個人的失敗經驗?你願不願意開始為自己的罪負起責任,並且曉得必須倚靠上帝的恩典才做得到?你願不願意決心在生活的各個層面順服上帝,不管是多麼微不足道的事?  

(本文摘自校園書房出版社新書《聖潔讓你想得不一樣》第一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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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潔讓你想得不一樣

The Pursuit of Holiness

作者:畢哲思(Jerry Bridges)

聖潔、敬虔、操練,這些被現代社會刻意遺忘的辭彙,幾乎已成了票房毒藥。基督徒作家們,聰明的會知道下筆時要躲躲藏藏,能避就避;勇敢的知其不可為而為之,最後落得銷售不佳的下場。

然而,就是有人能夠異軍突起。畢哲思從第一本書開始,便屢屢逆勢操作,各種旁人眼中艱澀過時的字眼,他都能夠寫出新意,令讀者嘆服。

《聖潔讓你想得不一樣》當然不用說,出版至今改變全美上百萬人的生命;除此之外,《敬虔的操練》(宣道)全美四十萬本的銷售紀錄,以及將「恩典」與「操練」兩個看似牴觸的字詞擺在一起,卻一舉奪下好書金牌獎的The Discipline of Grace,也都膾炙人口、雅俗共賞。

如今,從導航會副會長一職退下來的畢哲思,依舊四處演講,與人分享他從聖經中得到的啟發,數十年如一日,只願能為神國預備更多合用的器皿。
Sund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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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荒阿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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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數 : 104
注冊日期 : 2008-09-30
年齡 : 45
來自 : Taipei, Taiw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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